苏州城市学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暨落实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通告

发布时间:2022-05-07浏览:1548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安电〔20221号)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25号要求,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常态化校园安全检查的视频会议部署,结合我校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要求,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牢牢守住学校安全稳定底线。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党委部署,由校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本项工作,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长:芮国强(校党委书记、校安全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志宏(校   长、校安全工作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毛小勇(分管副校长、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员:全校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目标

以本次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的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夯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管控各项措施,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于查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学校改革发展和迎接中国共产党二十大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检查安排

检查开始时间自本方案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1月底。

1、自查整改阶段(531日前完成)。

各二级单位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工作自查及整改工作,深刻汲取近年来高校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对照《苏州城市学院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要求,深入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上报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

2、专项检查阶段(615日前完成)。

  根据自查整改情况,学校将组织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学校落实意识形态、疫情防控、消防、食品、实验室等安全工作重点领域及部位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查看各部门落实自查整改工作,并反馈再落实。

3、全面整改阶段(831日前完成)。

  根据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可利用2022年暑假的时间进行全面落实整改。

4、“回头看”检查整改阶段(930日前完成)。

  根据前三个阶段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对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压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5、监督检查(全过程)。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省、市教育相关部门将全过程、不定时来校开展安全检查和对本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协调,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检查工作,全面推进各项检查任务落实,切实做到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2、强化整改问效。要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基层问题,强化整改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创新机制手段,推动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3、严格督导问责。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对重大安全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要组织专项检查、专项督导。学校将加强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导问责,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发生安全问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257


附:苏州城市学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暨落实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工作分解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