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末及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浏览:3375

全院师生: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学院整体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教室、食堂以及宿舍等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保管好贵重物品及重要资料。门窗、水电、煤气等需关好或切断,物业部门应对假期中不予使用的场所和部位加贴封条。

2.学生放假离校后,应尽快返回居住地。旅途中要增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不得擅自组织车辆载客或替他人拉客,不要乘坐无营运证的车船,严禁酒后驾驶。不轻信他人,做好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防止上当受骗。

3. 师生员工不参与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不参与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集资与网络贷款,自觉拒绝邪教,拒沾黄、赌、毒。

4.暑期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假期如需办理相关事宜,请提前与班主任联系帮助办理。工作人员因故需要进出校园的需根据防疫要求提前一天进行申请报备,并自觉遵守检查、登记等各项规定。

5.师生员工尽可能避免跨省出行,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提前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旅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参加任何聚集聚餐活动。返回后按照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执行防控措施。

6.教工食堂要严格遵守卫生防疫要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7.各类车辆须按照学院划定的区域停放,严禁在房屋建筑内(室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楼层楼道、地下车库以及各类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8.三创学院创业公司与一川街商业网点应认真做好自身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采取加固门窗、安装报警装置等有效措施。每天歇业后应将现金、贵重物品带离店面。

9.施工单位和服务企业要坚决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做到人头熟悉、手续齐全、防暑降温、生产安全、管理到位。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

10. 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暑假期间服务企业提出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指导和进行工作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后勤物业、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服务企业应加强值班力量、增加巡逻频次,确保安全稳定的校园秩序。

11.值班人员准时到位,履行值班职责,开展值班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