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办理
下载并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教职工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由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对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核盖章→将“申请表”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报送至综合楼125→办理机动车通行证→对车辆系统进行授权。
二、其他说明
(1)机动车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车、一车一证原则,不得转借。
(2)请将有效通行证放置于车辆前方醒目位置并妥善保管。
(3)办理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已授权进出校门,系统会自动识别抬杆,一车一杆,请勿紧跟行驶。
(4)车辆进出校门请限速5公里/小时,确认道闸栏杆抬起后再行驶通过。如未遵守“一车一杆”或因个人原因损坏损毁道闸系统设施的,责任自负。
(5)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李老师;电话:66553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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