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事务

发布时间:2023-09-28浏览:746

  一、户口迁移

  对在校大学生来说,国家出台了可以随时迁入与随时迁出户口的政策,只要你还是在校在读学生,随时可以迁入与迁出户口!

  (一)户口迁入流程:

  凭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户口原所属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为苏州城市学院或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在保卫处网站下载落户申请,填写好至综合楼120保卫处盖章;

  学生本人凭①户口迁移证+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④落户申请,到越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流程结束)

  建议:如果暂无计划在苏州买房,不建议将户口迁入学校。


  (二)户口迁出流程:

  办理户籍迁出前,请务必与迁入地派出所确认可以接收学生户籍,在未确认迁入地具体要求情况下将户口迁出造成无法落户等一切问题,责任自行承担。以下为户口迁移所需常规材料,因地区差异可能存在不同要求,具体要求请咨询迁入地派出所

  1. 非毕业班学生

  自己书面申请、班主任盖章→在保卫处网站下载《学生集体户口迁移意见书》(一式两份),填写好至保卫处盖章;

  省内:①《学生集体户口迁移意见书》(一式两份)+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越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流程结束)

  省外:接收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意见书》(一式两份)+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越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流程结束)

  2. 毕业班学生

  如果户口在学校,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申请书》,填写好至保卫处盖章

  迁回原籍: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③申请书→到越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流程结束) 

  迁回非原籍:接收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④申请书→越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流程结束) 

  迁往研究生录取院校所在地: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国内高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③申请书→越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流程结束)

 

  备注:

  1. 如果户籍已迁至学校,在买房时需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的话,请当事人持身份证直接至越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苏州市落户新政:2020年5月1日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苏州!

  2. 建议有可落户地的毕业生尽早迁出,避免因户口未及时迁出而带来诸多不便。

 

  二、身份证与居住证

  (一)身份证补办

  1. 我校集体户口学生:

  ①凭户口簿、驾驶证、护照(任选其一)

  ②“苏州吴中”公众号预约-网通办-办事指引-身份证预约

  ③越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2. 非集体户口学生:

  ①至综合楼127登记居住信息(苏州户籍不需要这步)

  ②凭户口簿、驾驶证、护照(任选其一)

  ③“苏州吴中”公众号预约-网通办-办事指引-身份证预约

  ④越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身份证更换

  1. 我校集体户口学生:

  ①凭原身份证

  ②“苏州吴中”公众号预约-网通办-办事指引-身份证预约

  ③越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2. 非集体户口学生:

  ①至综合楼127登记居住信息(苏州户籍不需要这步)

  ②凭原身份证

  ③“苏州吴中”公众号预约-网通办-办事指引-身份证预约

  ④越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三)居住证办理

  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任选其一),到综合楼127警务室登记办理


  附件:

申请书.docx

学生集体户口迁移意见书.docx

委托书.docx

学生落户申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