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1浏览:127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苏教安函〔202210号)有关要求,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的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为重点,结合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内容,对以下十个方面开展百日攻坚专项安全整治工作。

   (1)消防安全。对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道等进行全面排查。

   (2)设施设备安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性、可靠性维护并台账完整。

   (3)食品安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

   (4)校舍安全。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加强对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管理和检查。

   (5)用电安全。对大功率用电设备等可能存在的电气隐患加强排查。

   (6)自然灾害预警。加强对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演练等。

   (7)实验室安全及实习实训安全。建立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8)校园安防。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

   (9)校车安全。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车辆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

   (10)心理健康。建立学生心理辅导和干预制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或辅导。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告要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于202291日前将报告(word 版电子稿、加盖公章的纸版)报送至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6553468,邮箱:zdli@szcu.edu.cn

 

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