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市学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122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2月23日上午,我校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协调会,会议由党委常委、副校长周高主持。  

  会上,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王健通报了目前苏州高校的安全形势,并传达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通过一系列真实案例以及前期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对我校的安全工作状况进行解读。

  与会部门代表分别交流发言,结合本部门所对应的职责内容,表示将针对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标找差,及时整改风险隐患。

  周高提出,校园安全稳定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底线要求,必须深刻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之弦。周高从四个方面对校园安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增强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超前谋划、周密部署校园安保工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安保措施落实,确保校园和谐稳定。二是精心准备,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守土有责、问责有人的要求,层层落实,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第一任务的理念,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和举措,完善校园总体安全工作体制机制。三是通力协作,汇聚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深入推进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协作,利用各自职能优势互相协同,多维度的开展工作,力争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自查自纠,夯实隐患治理。要始终秉持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排查校内重点区域、重要设施等部位,开展查漏补缺、升级完善,确保安全隐患治理真正落地见效,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完成校园安保维稳任务。

  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2月24日,为贯彻落实协调会精神,排查安全隐患,周高带队对学校消控室、校门、电子围栏、宿舍楼、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商业街、食堂、泵房配电房锅炉房、施工现场等关键场所、关键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