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浏览:10

全校各单位:

近期,省内外发生了多起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给当前冬季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切实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314 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强化师生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找准防控薄弱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举一反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2.各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除外)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即时开展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入宿舍进行全面地毯式检查,不遗漏任何一个宿舍,要重点检查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违规情况,通过再排查、再整治,及时查漏补缺,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隐患排查无盲区。

3各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能排除的要及时排除或迅速予以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要采取严密的防范监管措施,并在报告表“隐患描述”和“整改措施”栏进行说明,尽早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4请各单位于20231228日(星期四)17:00前将《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交校安委会办公室(综合楼125),纸质版请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电子版标注清楚单位名称后发送至邮箱zdli@szcu.edu.cn。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6553468

  特此通知。

 

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31214


附件: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