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市学院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6-13浏览:10

  夏日来临,气温不段攀升,电器设备负荷增大,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加。为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范火灾、逃生自救能力,请查收以下消防安全提示:

  1. 不使用违章电器。违章电器是构成宿舍火灾的首要隐患。违章电器主要指大功率或无安全保障的电器,如热得快、电饭锅、电水壶、吹风机、电热毯等,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电路短路而发生火灾事故。

  2. 不私接、乱拉电线。要做到线路规范,避免电线穿行于可燃物中间;使用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的插座、插排,管理好插座上的各类电源插头,如有破损,及时更换,避免电线短路或接头接触不良发热引起火灾。

  3. 不使用明火。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存放酒精、汽油、燃气、压力容器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

  4. 外出及时关闭电源。离开宿舍前务必检查并关闭电灯、充电器等电器设备的电源,避免电器长时间处于通电状态而引发火灾。

  5. 不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生命通道”。宿舍内物品摆放不可堵塞门、窗,不得在走廊、过道、阳台上堆放杂物,务必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