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24年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4〕5号要求,结合学校年度消防工作安排,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活动。各单位负责人结合本单位的专题学习,带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学习,各二级学院组织各班级、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组织食堂等乙方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学习。
2.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职能部门对本单位责任区域开展一次消防隐患排查,各二级学院组织对学生宿舍、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组织对食堂等乙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重点对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电瓶车违规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线路老化、明火使用、堵塞疏散通道等现象。
3.开展一次消防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组织食堂等乙方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灭火演练、所在区域的逃生通道并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各二级学院根据需要组织师生在宿舍、“一站式”学生社区开展消防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活动计划提前报至保卫处,保卫处协助做好消防演练相关工作。
4.组织一次多种形式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各二级学院充分利用电子屏、自媒体平台等解读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积极引导师生了解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要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部署,明确分工,组织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
2.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提前谋划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确保宣传月期间活动内容精彩,富有成效,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3.注重实效,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将此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收集活动现场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同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请各单位于12月1日前将“119”消防宣传活动总结(包括微信推送、活动报道、活动照片等资料)报保卫处,联系人:张松杰,邮箱:zsj@szcu.edu.cn 联系电话:66553468。
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